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菏泽市大数据局关于印发《菏泽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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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人社函〔20251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大数据局(中心):

现将《菏泽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菏泽市大数据局

2025年610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菏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


菏泽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整合优化个人创业服务流程,提升创业质量,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方便创业者高效办成“一件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创业者视角出发,着力解决在创业过程中政策不熟悉、流程繁、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将多个关联的个人创业“单项事”整合为“一件事”集成化服务办理,通过跨部门协同、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实现“一窗受理、一次申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持续提升创业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服务事项

个人创业“一件事”分为“基础服务事项”和“拓展服务事项”两部分,按照工作步骤有序推进实施。

(一)基础服务事项

1.经营主体登记注册;

2.纳税人信息确认;

3.就业创业证申领;

4.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

5.创业补贴申领。

(二)拓展服务事项

1.企业开办一件事涉及的服务事项;

2.特色服务事项:对接菏零工数智化就业服务平台,为求职者和用工方提供用工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业务事项,整合“一张表单”

全面梳理个人创业一件事事项所需信息,按照多表合一、一表申请的要求,对涉及的多个个人创业事项申请表单合并去重,对涉及的材料进行精简、优化、整合,形成一张材料清单,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推进服务事项集成办理,为经办人提供勾选服务。申请人根据政策规定和个人需求,可单项也可多项申请服务事项,据实填写表单相应栏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办事指南

围绕“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实施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简化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办理环节,梳理个人创业“一件事”具体事项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形式、办事流程、办结时限等要素,统一编制办事指南,推动联办业务标准化办理。各联办部门按职责同步审核办理申请事项,形成“统一受理、信息共享、后台流转、并行办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办机制,为申请人提供办事引导和一次性告知服务。

(三)强化数据共享,线上线下同步

加强就业、社保等业务自建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服务事项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按照最简化原则,能够通过信息共享等其他方式获取的,一律不再让经办人提供。线上在菏泽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设置“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专区,实现身份核验、申请提交、结果查询等功能,确保自动接收查询申请、自动反馈查询结果为申请人提供全流程线上服务。线下在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专窗,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受理、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四、责任分工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整体业务规划设计,提出系统建设及拓展服务事项需求,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个人创业“一件事”相关政策解读与具体实施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税务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业务数据推送和共享应用等工作,配合编制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等,推动事项标准统一、业务协同。

(三)大数据、行政审批部门。负责统一提供技术平台和数据支撑,配合牵头部门优化提升相关业务系统,推动数据共享,将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入口统一接入“爱山东”APP移动端和PC端“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5月中下旬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服务事项、工作任务。梳理事项清单,统一业务办理标准。

(二)测试阶段(2025年6月10日前)。根据省要求,组织开展实地测试,优化完善系统,提升服务质效,不断提升联办事项便利度和服务水平。

(三)推广阶段(2025年6月底前)。按照政务服务事项要求,上线个人创业“一件事”进行试运行。开展宣传推广,发布“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标办理、同步更新,为服务对象提供清晰指引。开展业务培训,编制规范工作指引,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确保线上线下事项顺畅好办。加强跟踪指导,及时调整更新各环节办理流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强化主责意识,加强与联办部门沟通协调,组织业务培训,统筹做好本级个人创业“一件事”工作。各级联办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坚持动态调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依据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事项设定情况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个人创业事项,明确个人创业“一件事”事项范畴,紧贴创业者办事需求,及时予以调整充实,配套完善业务流程和办理标准。

(三)强化宣传督导。加大对个人创业“一件事”的宣传力度,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创业者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县(区)的督促指导,及时调度个人创业“一件事”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附件:1.菏泽市个人创业“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

          2.菏泽市个人创业“一件事”办事指南

          3.菏泽市个人创业“一件事”流程图

          4.菏泽市个人创业“一件事”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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