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劳人仲案字〔2024〕第314号裁决公告(受送达人:单县丽奢普潮美容美发设计店(个体工商户))

字号:        

     浏览量:

单县丽奢普潮美容美发设计店(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刘嘉诺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劳人仲案字(2024)第314号),因通过电话通知、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仲裁裁决书送达至你单位,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4681635

特此公告。


单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47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