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00004478300H/2024-12198 | 分 类: | 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6 月 14 日 |
标 题: |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06 月 14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300H/2024-12198
- 分 类: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 发布机构: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标 题: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成文日期:2024 年 06 月 14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06 月 14 日
- 内容概述: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高人社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做好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同时,加大物业、环卫、家政等从业群体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动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社保中心,各有关科室、单位)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定期通过主动推送信息等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三)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及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责任单位:监察科,各有关科室、单位)
(四)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各科室、单位在出台重要政策、推进重点工作、发生重大事件时,科室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意见征集、草拟政策、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并开展多种形式解读。
(五)规范公文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落实公开属性说明、政策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同步审签的要求。政策文件公布时,解读材料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发布。(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单位)
(六)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单位)
(七)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特色化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要求,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力争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品牌专区。(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单位)
(八)及时更新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不同群体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发布,以公开助推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责任单位:就业促进科,政策法规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好本科室、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局各科室、单位在公开各类人社信息时,应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对该信息是否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提出明确意见,报局领导审核审批后进行公开。
(三)拓展公开渠道。对于主动公开的人社领域信息,应通过门户网站、菏泽人社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以及其他便于群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渠道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