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劳人仲案字2023第9-4号裁决公告(受送达人:马海亮)
菏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马海亮:
本委受理的你与菏泽开发区恒发置业有限公司的基本工资、佣金等劳动争议一案(菏劳人仲案字〔2023〕第9-4号),已审理终结,由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将裁决书送达给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5310605。
特此公告。
菏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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