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人社局:“四步”工作到位 保障违规基金“完璧归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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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基金安全事关每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党的二十大报告已将“安全规范”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总目标。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定陶区人社局将强化社保基金整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入点,着眼社保基金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系统思维,聚焦社保基金违规领取现象大力开展违规领取社保基金整治工作,保障违规社保基金“完璧归赵”

一、宣传工作到位

一是组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认真负责、思路活泼的高素质“宣传带头人”队伍,重点以案释法,增强违规领取人员的风险意识、底线意识、法纪意识,引导自觉退还违规领取社保基金。二是创新采用“站点式”“直达式”“星火式”宣传方式,以“园区人社服务站”“和谐驿站”等为载体,通过村级“人社便民政策宣传群”,向广大群众推送宣传内容。借助村民大会、乡村大集、传统庙会、玫瑰旅游节等群众集中的地方,与群众面对面、一对一解读政策,扩大维护基金安全知晓范围。

二、开展专项行动核查工作到位

按照人社、公安、民政、卫健联合印发了《菏泽市定陶区开展违规领取社保待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区纪委监委牵头,五部门成立督导组,建立督导台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并通过日常督办、双周调度、开会重点督办的方式,切实督办追缴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区政府进行通报。同时下沉到一线,采取专项检查、督导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深入挖掘问题线索,确保违规基金“完璧归赵”。经共同努力,截止6月底,共追回220人违规领取基金34.48万元。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到位

拒不配合退回违规领取待遇人员,由区社保中心移交基金监督科进入行政执法程序,基金监督科汇总相关佐证材料移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监察大队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的决定书。对当事人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依法进行催告,期满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强化措施整改问题到位

采取现场回访、抽查核实、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成效进行评估检查,及时查漏补缺、改进提高,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案件,剖析根源,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和监督机制,不断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提升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能力,遏制社保基金“跑冒滴漏”。

督导组建立了问题线索台账,落实整治要求由督导组向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下步,定陶区人社局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织密织牢社保基金安全防护网,守好人民群众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真正打通为群众办实事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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