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00004478300H/2023-11373 分  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 年 07 月 26 日
标  题: 技能提升补贴延续实施至2023年年底 发布日期: 2023 年 07 月 26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技能提升补贴延续实施至2023年年底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300H/2023-11373
  • 分  类:政策措施
  • 发布机构: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标  题:技能提升补贴延续实施至2023年年底
  • 成文日期:2023 年 07 月 26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7 月 26 日
  • 内容概述:技能提升补贴延续实施至2023年年底

技能提升补贴延续实施至2023年年底

字号:        

     浏览量:

技能提升补贴延续实施至2023年年底

    依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文件精神,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系统www.osta.org.cn上查询到),可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